公告编号:HS23111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宏胜饮料集团各分公司委托,宏胜饮料集团供应链公司、生产中心联合组织本次污水站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工作。
本次招标,旨在通过公开邀请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理竞争,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的方案。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及本次招标基地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
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如有不符事项必须注明。
一、 招标标的
宏胜集团下属饮料分公司污水站业务外包项目,包括广州、厦门、韶关、南宁、长沙、衡阳、怀化、洛阳、周口、武汉、济南、宿迁、桥南等13家分公司。项目内容为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相关的业务和费用,包括污水站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和大修、污泥处置、污水站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环境监测,并确保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无污水量月保底量约定,招标合作期限统一为3年。
本次污水站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需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技术要求,详细需求待报名且审核通过后与相应技术部门对接。
二、 报名要求
1、本次共13家分公司项目招标,投标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和资质,可单基地或多基地提供报价。各分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广州公司:联系人高杰,电话13672430835,邮箱jie.gao@h-shgroup.com,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永和经济区新业路60号,广州娃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
厦门公司:联系人梅冰18994149035,电话,邮箱bing.mei@h-shgroup.com,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工业园美禾三路333号
韶关公司:联系人齐卫东,电话15992953328,邮箱weidong.qi@h-shgroup.com,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白土工业园韶关恒枫饮料有限公司。
南宁公司:联系人石福群,电话18100762668,邮箱fuqun.shi@h-shgroup.com,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凯大道6号。
长沙公司:联系人郑书江,电话13908483592,邮箱shujiang.zheng@h-shgroup.com,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花路5号。
衡阳公司:联系人文琪,电话18973217621,邮箱qi.wen@h-shgroup.com,地址:中国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47号街区04地块。
怀化公司:联系人陈文佳,电话15115186700,邮箱wenjia.chen@h-shgroup.com,地址:中国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路8号。
洛阳公司:联系人闻鸣,电话18837930769,邮箱ming.wen@h-shgroup.com,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军威路交叉口。
周口公司:联系人李德军,电话15290094226,邮箱dejun.li@h-shgroup.com,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与工农路交叉路口。
武汉公司:联系人李飞,电话15874273574,邮箱fei.li@h-shgroup.com,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农场场部 武汉宏胜恒枫饮料有限公司。
济南公司:联系人张宝刚,电话13964058705,邮箱baogang.zhang@h-shgroup.com,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工业六路1号。
宿迁公司:联系人李志磊,电话18762111022,邮箱zhilei.li@h-shgroup.com,地址:江苏省宿迁市经济开发区通湖大道388号。
桥南公司:联系人沈能伟,电话15088616255,邮箱nengwei.shen@h-shgroup.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恒盛路3号。
2、投标方必须按时递交投标报名表,包括完整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其它资质证明等。(均需加盖公章)
三、 投标过程
1、招标大致流程:报名→初审→审核→技术沟通→报价→开标→结标→签订合同。竞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并经过资质考核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表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接受报名咨询。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按照投标的相关附件,填写盖章后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分公司联系人邮箱和 宏胜供应链 邮箱,抄送宏胜供应链 李媛媛 邮箱、生产中心 高欣怡 邮箱。
3、竞标企业在与各分公司联系人、生产中心确定过技术方案可行后,视为报名成功,可进入报价环节,竞标单位仅可将报价单通过邮件发送给 宏胜供应链 邮箱,禁止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报价价格。
4、宏胜饮料集团及相应分公司在分析投标文件后,将考虑投标方提供的最优服务方案及条件、价格等综合状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中标企业,并通知到中标供应商。
5、根据双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考核内容等方面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签署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相应分公司)污水站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合同将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服务考核及其他相应条款。
四、 联系方式
1、竞标企业应指定唯一全权代表,以回答我方的经常性合理询问及竞价。
2、投标邮箱: 宏胜供应链 ,邮箱:sd@h-shgroup.com。
3、商务咨询: 李媛媛 ,电话: 0571-82880106 ,邮件:yuanyuan.li4@h-shgroup.com。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恒盛路9号宏胜饮料集团供应链公司。
4、技术咨询: 高欣怡 ,电话: 0571-82830252(52014) ,邮件:xinyi.gao@h-shgroup.com。
5、技术咨询: 吴庆龙 ,电话: 0571-82830239(52013) ,邮件:qinglong.wu@h-shgroup.com。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恒盛路3号。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 投标资格:
1) 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应与投标设备及工程相适应。
2) 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方从事投标货物制造、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经验不少于五年,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人民币以上;
4) 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根据需方要求响应应急需求,具备48小时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项目经营权。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8)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9) 不得有串标、虚假陈述、伪造变造文件等欺诈行为,否则取消投资资格。
10)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全权代表参加,不得委派其他人参加,若有发现均按弃标处理。
11) 投标人应有商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确保招标方现场询标。
二、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投标报价包含固定费用、浮动费用,开票税率原则上要求6%;
三、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必须在 2023年11月26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银行汇票或电汇)递交至招标方,投标方及保证金账户抬头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上交的投标方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方在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有履约保证金或应收账款,且多于 伍 万元的,在按照附件三文本填写并盖章提交给招标方后,经招标方审核同意后,可以不用再行提交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电汇缴纳账户:
名称:宿迁市宏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213913462026627
单位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湖大道388号
电话:0571-8288010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户:1202021119800012845
2、如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履约保证金可作为投标保证金;如已有投标保证金不足,请于投标报价之前补齐。
3、如最终未中标且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规定的,将在结标之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除外。如投标方中标,需根据中标标的涉及到的总金额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向招标方缴纳 拾至贰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
四、 投标文件的组成
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并请按照规定顺序提供投标资料
1、开标一览表;
2、供应商调查表(附件1),包含公司规模、经营业绩、投标单位三年内用户清单、开票资料等;
3、真实有效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4、技术和运营方案、服务承诺、增值服务、个性化服务等补充文件。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
1、所有投标文件均须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2、为方便开标和评标,所有投标文件除开标一览表外请按上述第四条所列顺序盖章提供。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1、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按照投标的相关附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填写盖章后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分公司联系人邮箱和宏胜供应链邮箱,抄送宏胜供应链 李媛媛 邮箱、生产中心 高欣怡 邮箱。同时,报名表请同时提供word文档,所有文件请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XX公司污水站业务外包投标报名材料。
2、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17:00前。
3、报名表必须真实、详细填写。
4、若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我司将取消未来5年内合作。
七、 答疑及技术文件的修改
1. 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投标方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2.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这些补充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作用。但招标方应当采取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的方式发布或告知投标人,必要时招标方应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及时关注招标方可能发布的公示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对密封、标志和递交等的规定,并在内外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九、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1、未在截止时间以前到达或送达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资质不符等。
3、投标文件内容严重缺少。
4、投标人方案未能达到买方要求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下列行为属于串标: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b、投保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d、与本标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或部分均由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e、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6、递交投标文件且未撤回的,却未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招标文件另明确定义为无效投标的情况。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 运营服务要求
1、 投标方确保甲方污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系统出水水质达到当地环保部门排放要求,具体重点监控指标为为COD≤ mg/L,PH≤ mg/L,色度≤ mg/L ,氨氮≤ mg/L,悬浮物≤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总氮(以N计)≤ mg/L, 总磷(以P计)≤ mg/L 。(各公司不一致,具体联系各分公司);
2、 投标方安排人员负责招标方关联公司污水设备设施的操作和运行,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按照要求做好操作和运行记录,记录档案保存五年;
3、 投标方负责对污水处理站现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定期开展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维护保养档案提交甲方;
4、 投标方负责污水站设备损坏的维修,若设备达到折旧年限,无法维修,投标方提前告知甲方,待甲方评估后进行申报更换增补。污水站现有设备均属于甲方固定资产,设备清单见各分公司的《污水站现有主体设备清单》。
5、 投标方确保污水系统所需药剂及耗材在运营工作移交时提前进场,并确保现场储量满足运行使用要求。
6、 投标方应在运营服务开始后 月内开展一次大修,内容包括:生化池内的组合填料及微孔曝气器进行全面更换一次(各公司不一致,具体联系各分公司)。其余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7、 投标方负责污泥压滤以及处置外运工作,并承担相关处置费用;
8、 投标方对定期对污水池进行维护和清理,并提前告知甲方清理日程。
9、 投标方应按要求安排 名现场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污水站设备操作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熟悉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原理;同时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还需具备相应的特种从业资格,确保能够安全的完成工作。
10、 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投标方管理及技术人员需2小时内作出响应。
11.投标方承担污水站运行过程中使用的水、电费,以及污水站相关的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费(含废水、废气等,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按照环保要求)。
二、 安全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签订服务合同的同时签订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
2、投标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负责人为运维服务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好安全工作;
3、投标方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隐患排查等安全重点管理工作,并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投标方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规范员工日常操作行为,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同时做好危险物料以及作业工具等的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运维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进行检查,在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作业,直到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6、甲方发现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到位,并可视情况扣罚乙方200~1000元,扣罚金额于当月污水承包费用中扣除。
三、 保密要求
1、 未经甲方允许,投标方不得同意任何其他人员进入污水站区域内参观;
2、 未经甲方允许,投标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提供污水站运行及其相关情况。
四、 管理考核
1、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运维服务过程中的进行检查,对甲方巡查指出的问题投标方需及时予以整改落实,如未按期限要求落实到位,可视情况扣罚投标方200~1000元,扣罚金额于本月污水承包费用中结算。若造成环保处罚等严重后果的,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 投标方人员在甲方厂内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承担投标方因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的赔偿。
五、 保证金及费用结算
1、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进场前需提供的质保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债务。双方合作结束时,甲方应退还现金质保金余额(不计利息)。
2、 甲方每月收到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将上一个月的承包费用以电汇方式付到乙方公司账户(节假日顺延)。
3、 每月运营服务费用=固定费用+浮动费用-水电费。固定费用:每月固定,包含X名人工费用和日常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及劳保费用;浮动费用:每月按污水系统进水流量计数据计算,包含运行水电费、药剂费用、污水日常指标检测费用、大修费用分摊、污泥处置费用等。
4、 水电费:每月按污水处理系统分装水电表计量数据计算(每月3号确认上月用电量),以每月实际单价进行结算,在甲方支付给运营费用时扣除电费。
六、 其他
1、 投标方负责填写甲方年度排污申报表相关数据,并协助申报当地环保部门;
2、 服务期限届满且不续签合同时,投标方在合同结束前的3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对污水处理系统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移交时各项设施完好满足继续运行的条件。
3、 运营服务期间,甲方负责提供污水设施运行条件:如电源、维修检测的场地、辅料存储, 办公场地。分公司为投标方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餐费及宿舍水电费由投标方自理。
特此公告!
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小组
2023年11月18日